温州:劳动人事争议实现裁审衔接 助力“两个健康”

时间:2018-11-29 10:42:38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温萱

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索赔双倍工资?“劳动碰瓷”行不通!今天下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的“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助力‘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新闻发布会上以案说法,扎实落实“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

“劳动者违背诚信原则,滥用救济权利主张二倍工资,法院肯定不会予以支持。除此之外,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代理乱象加剧劳资矛盾等,都导致了劳动争议高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际平如是说。

发布会上公布了一个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典型案例:谭某于2016年5月入职温州某机械设备公司,在职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9月,谭某离职。而后,谭某要求该机械设备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2013年至2016年期间,谭某在温州两级法院共有52件涉诉劳动争议案件,其中近半数案件的诉讼请求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结果固然存在过错。但谭某作为劳动者,近年来数十次短期务工后对不同用人单位提起主张二倍工资诉讼的事实,可以认定谭某存在通过建立劳动关系谋取诉讼利益的意图,在本案劳动关系中显然也未尽到督促、配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类似案件,相较于对用人单位的处罚,不应当对谭某的不诚信行为予以保护。综合双方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过错,并基于二倍工资立法目的和构建诚信和谐劳动关系的价值考量,法院判决驳回谭某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

据悉,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一裁二审”,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都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后再进入司法程序寻求诉讼解决。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道钮介绍,2015年至2018年6月,温州全市仲裁委共处理争议案件19804件,涉案金额51372.96万元,其中当期立案19090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1086人,当期审结19234件,调解、撤诉14590件,占全部结案数量75.9%。“调解已成为仲裁机构的重要工作方式,并渗透到仲裁办案的全过程。”

诉讼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全市基层法院在2015年至2018年6月间,共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11948件,共审结劳动争议一审案件11844件;温州中院共受理劳动争议二审案件1893件,审结劳动争议二审案件1908件。

“在全市仲裁受理案件数量总体平稳的情况下,诉讼案件激增,究其原因,是因为裁审程序脱节、法律适用不统一,”杨际平分析道,“为此,法院和市仲裁委加强沟通、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建立与健全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工作。”温州中院和市仲裁委共同制作了统一适用于一裁二审程序的《送达地址确认》,以便于裁审送达程序的统一;拟定《裁审意见反馈表》,对于法院诉讼结果与仲裁裁判结果不一致的案件,经办法官与仲裁员及时沟通交流;组织全市范围的互观互评庭审活动,加深法院和仲裁委相互的认知和认同;确定联络员制度,搭建裁审沟通衔接的桥梁,实现裁审沟通的常态化,力争做到沟通协调“零距离”、统一裁判标准“零差别”、协同办案“零缝隙”。

在此基础上,温州还以枫桥经验创新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注重劳动争议源头治理。指导有条件的企业成立企业调解委员会,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构筑劳动争议处置“第一道防线”;引导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强化基层调解、就地就近调解;整合司法、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实现调解关口前移;在仲裁和诉讼阶段,引入行业协会代表、工会代表、律师、基层街道专职调解员组成特邀调解团队,协助仲裁委和法院作好纠纷化解工作。真正实现以劳动争议裁审为主导,构建纵向多层次、多元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推进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温州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为我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