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温州市人大供图
“商战不可无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据温州市人大消息,《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是温州市制定的第25部法规,也是继《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之后,构建温州民营经济特色立法集群的又一重要成果。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温州适时出台此项规定,不仅是对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也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具现,体现了鲜明的温州立法辨识度。
见面会现场。温州市人大供图
据介绍,温州始终将法治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探索和创新法治建设的新路径。立足于夯实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法治根基,《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是全国首部直接以“商业秘密”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是温州民营经济特色立法集群的重要构成,为推动实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出温州方案、贡献温州解法。
自2022年温州市获批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以来,温州市政府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强化指导服务、培育示范基地、建立保护联盟等举措,大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制定实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专项法规,能够及时凝练经验,巩固扩大试点成果,为温州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商业秘密保护标杆城市、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资产,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这部法规采取‘小快灵’的‘规定’立法模式,全文仅设14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介绍道。
温州是民营经济的发祥地,温州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商业秘密保护。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也是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创新力的重要举措。此次温州出台《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更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机制,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振企业创新信心,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打造“温暖营商”品牌,为温州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注入强劲动能。
“作为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温州要以法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广覆盖、全流程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和监管体系,探索形成更多具有温州辨识度的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推动‘创新试点’向‘创新示范’转变,努力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贡献温州力量。”葛益平说。(中国网温州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