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1日15时,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温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温州市出台了《温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0年6月1日施行。
据了解,温州市高度重视地方标准的管理工作,在获得地方标准制定权之后,即组织开展温州市级地方标准规范复审和清理工作,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63个市级地方标准规范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复审后直接转化10个、废止10个、继续制定8个、修订后转化35个。
“经过前期复查,我们发现此前制定标准规范过程中,存在重立项轻研制、只制定不实施和标准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清秀说,为此,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于去年9月就着手调研,结合温州实际,几易其稿、几经审改、多次研讨,制定出台了该《办法》,以规范地方标准研制和管理。
《办法》共十章48条。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制定原则、部门职责。明确了地方标准由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二章至第六章,主要介绍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分为“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和备案”等地方标准的全生命周期,详细规定了工作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并统一了需提交的十张配套表单等。
第七章至第九章,主要介绍标准实施、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和监督,以及标准的复审时间、程序、档案管理等。
第十章附则,如遇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急需出台某项地方标准的,由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简化程序,尽快出台。鼓励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参照本办法制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办法》体现了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和严谨性,成为地方标准工作的《作业指导书》。作为率全省地市级之先,首个出台的《办法》,具有创新性、引领性作用,体现“敢为人先、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温州人精神。相信《办法》的出台实施,将使地方标准管理有章可循,并更有序、更规范。制定实施温州市地方标准,将有利于加强温州市地方特色产业、文化传统的保护管理,总结提升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验,形成统一规范的“温州标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朱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