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全省之先 温州市出台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0-07-10 15:50:13 来源 : 中国网新温州 作者 : 朱建波 朱金明

7月10日上午,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温州市出台了《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已从7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温州市于今年在浙江省内率先出台的水库山塘运行管理的政府层面行政规范性文件。

水库山塘是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在防洪抗旱、水资源保障、农业灌溉、水力发电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说在和台风洪水的抗争中,海塘堤防是温州最重要的盾牌,那么水库山塘则是特殊的武器。目前,温州市现有水库323座,其中大中型水库20座、小型水库303座;坝高5米以上的山塘907座,坝高5米以下的山塘1750座,数量众多、分布面广。

“温州市地形复杂多样,山区面积广大,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暴雨雨量集中,这些地域自然状况对水库山塘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温州市水利局局长狄鸿鹄表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工作,不仅直接影响工程本身效益的发挥,而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对此,温州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大病险水库山塘的除险加固和综合整治力度。并率全省之先出台水库山塘运行管理的政府层面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水库山塘安全运行。

据了解,该《办法》弥补了水库山塘运行管理机制方面的短板,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强化了安全管理要求,明晰了责任追究范围和方式。如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在每年汛期前,要公布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在人员配备、资金筹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保了水库山塘管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水库和重要山塘要逐步实现水雨情监测自动化,配置雨量、水位自动监测设施,这些设施的配置使水雨情能够测得到、报得出、报得准和预警信息有效传递,为水利防汛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温州市水利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办法》的相关规定点对点宣传到水库山塘相关责任人,营造加强水库山塘安全管理的浓厚社会氛围。对照责任人清单,对水库山塘管理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和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一座水库山塘管理责任清晰,确保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督促指导水库山塘管理责任主体加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市级跟踪、县级督办、管理单位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层层抓好落实,及时做好隐患整治销号,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更大效益。(朱建波  朱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