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民政局创新出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全面强化部门小微权力监管

时间:2020-10-22 10:32:28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温民政

2019年原民政局事业工作人员陈某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廉洁纪律,经温州市洞头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为深入推进“清廉民政”建设,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范微权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民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近日,区民政局创新出台《洞头区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计11条,从规范全局公职人员行为入手,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批和利益冲突回避,严禁利用工作职责从事经济交易行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提醒谈话,着力在纪律意识上做“加法”、社会交往上做“减法”、工作热情上做“乘法”、不良习气上做“除法”,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和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

近年来,洞头区民政局以“四个坚持”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

(一)坚持“学习引廉”。深入开展“明纪律正作风铸铁军”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畅谈心得体会,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抵制民政领域的腐败行为。不断深化党性教育,开展“一把手”上党课活动,组织“激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大讨论大实践学习活动,举办“百名领导、千名干部、万名党员”党性教育学习活动,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严管践廉”。制定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季度个性清单,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即时化、明晰化、具体化、痕迹化管理。深入廉政风险防控点排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累计排查出人财物管理、审批服务、项目建设、岗位履责等廉政风险点143个,明确整改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下属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建立月度汇报、动态调整机制。

(三)坚持“建制固廉”。探索建立民政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利益回避制度,出台了《洞头区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强化干部队伍绩效管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结合“六重清单”考核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洞头区民政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累计开展全员绩效考核9次。

(四)坚持“建阵助廉”。以“示范支部模范机关”创建为载体,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三服务、党员志愿服务、走访入户调查等工作,不断深化“‘五心’民政‘五员’机关”党建品牌影响力,全力铸造一支“为民、爱民、务实、清廉”的民政铁军。

接下来,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还将不断创新党风廉政活动的载体、内容、形式,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促行风,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营造“清廉民政”的良好氛围。(温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