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建住宅小区 必需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时间:2020-10-23 13:08:26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中欣

自11月15日开始,温州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这是温州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养老服务需求、解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新举措。

据《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2020年11月15日起,温州市新建的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应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且每百户要达到30平方米、每处面积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办法》还规定,新建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应配建不少于800平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

同时,《办法》鼓励将配建指标进行适度集中,集中资源统一设置不少于3000平方的具备医疗、康复、文体、家政等功能的镇街级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

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办法》还规定各地政府在土地出让文件中要明确配建养老设施用房的各项要求;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其养老设施用房要安排在首期且不得拆分;不得用于出租、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对未按规划要求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将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办法》还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审批、规划、验收进行权责划分,明确养老设施用房权属归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有。民政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每年至少联合开展一次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住宅小区配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将按照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124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755万人,占比10.1%,首次突破10%。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将继续向高峰靠近。此次《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在温州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