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印发《2021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上旬至5月底,具体由温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测试对象为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测试内容:体育考试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内容为基础范围。2021年体育考试采用电子测试方式(或其它统一方式),集中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在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生)、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游泳等10个项目中任选3项。
测试要求温州市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从以上10个项目中确定不少于8个项目供考生选择。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个项目考试(游泳除外),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调整方案的通知》(温教体〔2019〕90号)要求,从2022年开始,实施新的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办法,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定统一启用电子仪器进行测试。
结合新的考试办法,各地要做好前期宣传准备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新的测试方案内容,适应考试器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前期的模拟测试。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预案请参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7号)要求制定。
体育学业考试工作如有临时调整,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成绩评定:除游泳项目外,其他项目现场测试和成绩评定均由仪器设备完成。部分县(市、区)未采用仪器方式测试的,对各项目考试过程要进行录像保存,同时需保留原始成绩底单备查,并做好防伪工作。
普通考生体育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分,总分为40分,4个项目按照实际测得的成绩之和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
免考生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免修,并已于2020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经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方可参加高中录取,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成绩。
第二类: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认定)、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血管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考试,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成绩。
第三类: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学生体育中考相关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可不参加考试,体育成绩按40分计入学业成绩。
上述第一、二类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该考生和家长必须在全面评估后方可申报,如考试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由考生和家长负责,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学业成绩。
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以后10天内完成考试。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上旬至5月底,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参加考试,如无故放弃考试,高一级学校不予录取。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在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各学校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考试内容、目的及意义;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工作重心落在学生经常性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和其他体育锻炼等不良倾向。
各地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广泛开展考前安全教育,加强考生适应性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的运动负荷要适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要完善体检制度,特别重视对考生健康状况的督查,严禁有心血管等疾病(或医嘱要求避免剧烈运动)的学生参加考试。要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病情,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学生赴考时,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往返途中安全工作。各考点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定现场考试应急预案,严格开展运动场地和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加强安全保障,考点必须全程配备救护车和医护人员,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各地各校必须保证体育学业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坚决杜绝舞弊事件发生。对违反纪律和考试舞弊者,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温州市教育局成立温州市体育考试纪律监督巡视组,加强对县(市、区)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温世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