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跨区域违规处置建筑垃圾案件。该案为温州市综合执法领域首例行政处罚达百万元的违法案件,也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跨区域、跨部门协同配合查处罚款金额最大案件。
温州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瑞安市塘下镇一处空地堆放有大面积建筑渣土,遂立即着手调查,通过联合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瑞安市交警大队,确定涉案车辆属于温州市某公司所有,发现其于7月23日从温州市龙湾区某地块内清运出废弃渣土,并运至瑞安市塘下镇建成区范围内违规倾倒,累计倾倒渣土950立方米。
对此,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涉案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万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38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源头着手,利用全域全时段管理和数字化管理手段,对涉案工地在内的前场工地加强监管,又陆续查处4起运输单位未经核准擅自清运该工地建筑垃圾的违法案件,共处罚款65000元。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应当事先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按照核准内容进行处置。否则,任何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理。(陈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