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历时4个月的浙江省八大流域禁渔期圆满结束,温州市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全面开捕,凤鲚、刀鲚等江鲜将回到市民餐桌。
瓯江、飞云江、鳌江“三江”流域内,主要经济鱼类包括凤鲚、刀鲚、香鱼、温州光唇鱼等,每年端午节前,是这些鱼儿产卵繁衍的主要时段。在这期间实行禁渔,对守护温州市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3月1日起,全省实行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其中包括温州市三江流域。按照文件规定,三江流域每年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为切实维护全市八大流域开捕秩序,保障渔船安全出港开捕,6月30日晚间,浙江省总队直属二支队、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永嘉县农业农村局、鹿城区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联勤联动,共同开展瓯江开捕守港暨联合巡航行动,护航渔船安全出航开捕。
据悉,八大流域禁渔以来,市县渔政执法机构紧扣重点时间节点、重点渔船、重点水陆区域“三个重点”,综合使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将传统单一巡航的线性执法模式,向“技防+人防+群防”的“三防一体”监管体系迭代升级,通过加强夜间蹲点执法和渔政船巡江频次,严厉打击非法电鱼、偷捕行为,实现对内陆水域的全面、有效监管。
期间,温州全市累计开展专项执法700余次,出动人员3000余人次,取缔违禁渔具7300余件,查扣涉渔“三无”船舶165艘,查处违规案件25起,司法移送案件6起,移送6人。
在此特别提醒,目前温州市仍处于海洋伏季休渔期,已经解禁的内陆渔船要严格遵守作业区域有关规定。根据《2023年浙江省海洋捕捞休渔禁渔规定通告》,今年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至8月16日12时;除8月1日特许的四种专项捕捞渔船之外,其他作业渔船休渔时间至9月16日12时,内陆渔船切勿进入海洋区域生产作业,共同守护宝贵的海洋与渔业资源。 (金朝丹 何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