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特大镇转型设市的“国家试验田”,龙港改革引人注目。近日,龙港改革再迎“法治及时雨”——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25日起正式实施。
龙港市自2019年9月25日诞生起,就肩负着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探路的特殊使命。2021年11月25日,龙港改革迎来设市后的首场“法治及时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龙港改革提供了基本法治框架,通过立法赋能,确保龙港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蹄疾步稳。
“龙港改革的一大特色是‘扁平化’,是全国目前唯一的‘市管社区’试点。在扁平化管理新模式下,乡镇(街道)层级在龙港不复存在。此次通过的《条例》,是在《决定》基本法治框架内,进一步细化、规范‘在市管社区体制下,乡镇(街道)的职责和工作由谁来承接、如何承接’的基层治理问题。”7月28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胜海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龙港改革现实需要,在龙港市人大调研基础上,2022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其间坚持问题导向,开门立法,多次到龙港实地走访,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请示指导意见,根据广泛征求的各界意见,《条例》通过前的草案,多次修改,几易其稿。
张胜海介绍,此次通过的《条例》有多个亮点,除了“地方性突出”,还包括“创制性突出、问题导向鲜明”等。比如,根据中央、省市加强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相关精神,《条例》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创新定义了何为“社区治理”。针对龙港市不设乡镇(街道)层级这一现实问题,在《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龙港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部门直接联系服务社区工作机制,采取分片服务、人员派驻、定期走访等方式,高效、优质履行社区治理职责,把“机关干部下基层”的工作导向法制化。
龙港各界对《条例》通过深感振奋。龙港市三园社区第二支部书记陈增旺说:“‘市管社区’基层治理模式中,机关部门和社区‘边界不清’,是我们工作中遇到的大难题。这次通过的《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社区工作事项,大大减少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此次通过的《条例》对龙港来说,可操作性比较强,对政府和部门今后应购买哪些社会服务也都有细化规定。””龙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苗表示,有了立法做“靠山”,龙港将继续甩开膀子加油干,力求加快落地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龙港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