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06-28 17:45:00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刘敏敏

会议现场 图源:温州市人大

地方性法规,为永嘉昆曲的保护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6月28日,《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举行。据悉,为了让永嘉昆曲在充分保留艺术特质的同时重新建立与现代生活的链接,再次焕发蓬勃生命力,《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温州市第二十四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继2021年《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后温州市又一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类法规。《条例》共23条,通过保护原则、管理职责、保护体系、改革创新、展示传播、保障角度等七个方面,加强永嘉昆曲保护,赓续南戏故里历史文脉,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温州是“南戏故里”,昆曲乃“百戏之师”。近年来,永嘉昆曲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其生存发展仍面临保护工作碎片化、艺术特质渐失、后继乏人等突出问题。因此,《条例》从构建系统性保护格局、开展资源调查、组织挖掘整理传统作品,到加强研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循序渐进,坚持保护优先,健全保护传承体系。

针对目前永嘉昆曲传承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现实短板,《条例》提供制度解决方案,以实践探索为着力点,提高保护传承水平。一是加强国有永嘉昆曲演出团体管理体制机制研究,推动国有永嘉昆曲演出团体改革;二是鼓励和支持永嘉昆曲演出团体建立健全剧目题材和版本多样化机制,满足不同观演人群需要;三是推动永嘉昆曲数字化建设,丰富创作手段和表现形式;四是促进永嘉昆曲与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

传统戏曲不仅要“活”起来,更要“传”出去。为了加大对传播永嘉昆曲的支持力度,《条例》坚持统筹推进,创新宣传普及方式。通过提供更多舞台展示传播永嘉昆曲、支持永嘉昆曲“进社区”“进校园”、鼓励交流互鉴等创新宣传途径,着力构建永嘉昆曲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凝聚起全社会广泛共识。

为推进解决经费投入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度与积极性不高、保护工作情况感知不足等问题,《条例》对完善保护工作保障机制和激励措施作了规定:明确市、永嘉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永嘉昆曲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需要安排保护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永嘉昆曲保护活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评估机制,加强动态管理,促进永嘉昆曲系统化、规范化保护。

《条例》的实施为永嘉昆曲保护传承注入强劲动力,亦是永昆保护传承新的里程碑。“我县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重保护、强传承、促改革、善利用、敢创新,进一步加强永昆保障、繁荣永昆文化、焕发永昆活力。”永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凡表示。(刘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