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温州中院六五环境日亮出环境资源审判“成绩单”

时间:2025-06-06 15:19:34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刘敏敏

2024年是我国环境资源审判的第十年,也是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第四年。6月5日,六五环境日之际,温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市中院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温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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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会上,温州中院副院长林越坚通报2024年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2024年,温州两级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诉讼案件689件,审结726件,同比分别减少18.56%和15.98%。其中,刑事案件新收159件,审结168件,判处罪犯318人、单位4家。民事案件新收94件,审结101件,土地资源类纠纷占比持续扩大,达到收案总数的77.19%。行政案件新收436件,审结457件,调撤率达到32.77%。公益诉讼案件新收27件,审结28件。新收涉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170件,审结172件,准执率为90.12%。

创新举措亮点纷呈

温州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一方面,强化司法威慑,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针对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多发态势,龙湾法院依法审结非法采矿案件16件,判处罪犯23人,查控采砂船2艘、海砂2708吨,追缴违法所得435万余元,有力震慑犯罪。另一方面,践行“恢复性”司法,系统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洞头、瑞安、龙港、永嘉等地法院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野生保护动物回归自然等活动,助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同时,公正高效司法,切实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乐清法院在审理某供水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当事人同意,采取示范诉讼形式,促成大量案件成功调解并实际履行。此外,深耕本土环境资源,构建多元协同保护治理体系。苍南法院联合多家单位设立沿浦湾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优化“司法+生态”模式,探索“蓝碳司法”等替代性修复方案应用,全力守护海湾生态湿地。

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

为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温州法院制定环资案件审判工作规程,明确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受理范围,深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立足本地实际,温州中院加大业务指导力度,编写《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司法解释汇编》《环境资源指导性案例汇编》,促进全市法院裁判尺度统一。

此外,依托“一张网”平台建设,加速数字赋能环资审判。积极推动“凤凰行政智审”“法护生态”等环资审判数字应用深度融入人民法院“一张网”平台建设,实现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在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治理薄弱环节,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7份,获得积极反馈。

协同治理成效显著

温州法院注重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积极主动融入浙南区域发展和相关海湾、流域生态保护大局,鹿城、龙湾、永嘉等法院参加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推进会,为瓯江两岸绿色发展提供更加准确、高效的司法服务;温州中院联合温州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制定《关于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争议预防与化解的意见》并进企宣贯《企业生态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引》,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温州中院联合温州市检察院发布2023年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检典型案例。多地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环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行政机关、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取得良好普法宣传效果;温州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在梧田老街“生态环境公益一条街”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此外,乐清法院创设“雁山法旅show”普法品牌,在全国生态日联合多单位开展“雁山法旅共护青绿”普法直播活动,获近10万名网友观看、点赞。

值得关注的是,温州中院在此次发布会上正式发布了《温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工作指南(试行)》,该指南将于2025年7月5日起施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规范化指引。

下一步,温州法院将不断提升环资专业审判能力,拓展生态修复模式,增强协同治理效能,为温州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贡献更多环资司法智慧。(刘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