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年内将淘汰880辆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时间:2019-08-08 10:10:39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朱建波

“全市2020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600辆,2019年底前淘汰880辆”。8月7日下午,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温州市将对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淘汰。

“老旧营运货车的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我们开展这项工作,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温州空气质量。”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邱向真表示,该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六部门联合出台了《温州市区加快推进我市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实施方案》,并对符合条件的淘汰车辆进行补助。

据了解,按照实施方案,温州市将通过财政补助、通行限制、严格监测、强化监管等综合措施,全市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600辆,其中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浙南产业集聚区)淘汰1350辆,各县(市)及洞头区共淘汰1250辆;2019年年底前确保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数量占两年总任务的34%以上(约880辆),其中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浙南产业集聚区)共淘汰460辆,各县(市)及洞头区共淘汰420辆。对于这些被淘汰的老旧车辆,相关部门会根据车辆使用年限、车辆类型、总质量等不同条件,分别给予10000元—37000元不等的车辆补助,该补助金会于车主受理相关手续开始后45个工作日内打进车主账户。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淘汰受补助的老旧车辆有三种类型,一是提前淘汰的国三及以下的营运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二是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三是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自2019年4月1日(含)以后转籍的老旧营运车辆和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办理新增营运手续的,不享受财政补助政策。

为有效推进这次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温州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在温州市区采取了限行措施。其中,主城区北以瓯江为界,东至三垟大道、上江路、蒲中路、会展路、香源路,西至娄东大街、翠微大道、双南路、泰力路,南至瓯海大道环线范围内的道路,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非市区牌照载货汽车通行。另外,公安交管部门还对黄龙住宅区、龙湾中心区、高教园区、七都岛等其他区域道路也进行了限行。(朱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