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法院: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时间:2020-04-15 10:00:42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温萱

4月14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温州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积极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为温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截至目前,温州法院共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24件30人,罪名涉及诈骗、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其中,诈骗10件12人,妨害公务3件3人,寻衅滋事2件2人,销售伪劣产品1件1人,其它与疫情防控相关犯罪8件12人。上述案件中,全市法院已审结17件21人,办结案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据温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筱海介绍,温州两级法院对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始终坚持依法审判、突出重点、精准打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4日发布《关于依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要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12类犯罪行为。

据介绍,温州两级法院在第一时间建立业务专班,加强审判指导,合理调配审判资源,统一裁判尺度。利用好信息科技手段,探索“无接触式”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云审判系统、政法一体化系统等信息技术优势,通过电子卷宗保密性、整合一体化接收和发送系统,实现无纸化案件移送立案,建立起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绿色通道”,全市共有23件涉疫情类犯罪案件通过政法一体化系统立案。利用线上审理平台开展案件审判工作,完善电子阅卷功能,案件经办人无需翻看纸质案卷,全程在一体化系统内完成阅卷,更加便捷、安全。同时,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利用远程视频连线方式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努力打通庭前会见难的空间障碍节点,实现律师和当事人的“零接触”会面,保障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还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技术,顺利实现“互联网+庭审”的运用,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做到办案和防疫“两不误”。在全市已审结的17件案件中,有16件案件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实施远程视频开庭。

温州法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质量。与此同时,充分运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快立、快审、快判”。全市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1天,当庭宣判率达94%。法院通过对被告人释法明理、阐述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社会危害,减少被告人对审判的抵触心理,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工作,在全市已经审结的涉疫情类犯罪案件中,所有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无一例上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布会上还透露,温州法院将继续毫不放松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严抓细,对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依法严惩、快审快判。法院还将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将下一阶段的打击锋芒对准涉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犯罪,对涉嫌拒绝执行法律法规提出的卫生检疫措施、卫生处理措施,拒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六种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结合全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新变化,适度调整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温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