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上是车辆呼啸而过的高速公路,桥下却堆满了木材、网兜等可燃物,还有饲主养的鸡鸭鹅狗与满地粪便……这种“空地利用”既不安全,又影响城市文明卫生。11月13日,温州市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联合整治月活动正式启动,向擅用高速公路用地现象说“不”。分段高速桥梁下的空间又宽敞又能遮风挡雨,受到不少人的“青睐”,时有出现擅自侵占、倾倒垃圾、堆积杂物、破坏公路安全设施等情况。为此,温州市交发集团、温州高速交警支队、温州交通执法队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整治行动。
简短的活动启动仪式后,联合执法队来到龙港市芦浦片区鉴后垟社区。这里有附近居民破坏高速护栏,进入桥下空地堆积大量木材,又有其他务工人员饲养家禽。“堆积大量易燃物对高速桥梁是个很大的威胁。”温州市交通执法队高速一队三中队队长蔡炜说。易燃物一旦燃烧,除了明火危害之外,造成的烟雾还会给高速上快速行驶的车辆带来极大危险,而经常驻留桥下进行饲养、搬运的人也面临高速抛洒物带来的致命危险。
早在4月发现该擅自侵占情况后,三中队就给责任人送去了公告,但被不理解、不配合的责任人撕毁。“我们耐心做工作,5月27日又重新送去公告,限期搬离。”蔡炜介绍说。在沟通无效、责任人拒不搬离后,联合执法队对木材进行强制搬离。“这些木材将搬运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堆放点,待货主前来接受处理。”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擅自侵占高速公路用地,将面临5000元以内的罚款。“我们还是以人为本进行处理。只要对方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不再犯,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其进行罚款处理。”温州市交通执法对高速一队队长高宇说。不进行罚款处理,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推进与街道、社区共同维护高速桥梁安全。
“桥下空间也不是一定要闲置不用。”蔡炜说。虽然桥下闲置空地使用权不属于当地街道或社区,但所有方对于当地规划建设公园、球场等公益场所的需求非常支持,只要按流程进行安全评估审核,就可推进。“这样更有利于与街道社区合作,分段打好群众基础,以便把维护工作做的更好。”之所以屡提合作,是因为力量紧张。“一个中队才7、8个人,辖区高速却高达近500公里。”一中队中队长叶建云说。不仅如此,高速不便停车、桥下没有道路,都让维护工作困难重重。“我们一是与街道社区协作,二是向科技要力量,申请配备无人机。”
“(整治活动)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温州市交通执法队副队长曹立中说。据悉,整治活动期间,执法工作以宣传为先、整治为后,将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实现最佳的效果。(胡俊剑/文 朱品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