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猫头鹰,让保护生态的普法教育深入人心

时间:2020-11-17 15:55:12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岳思轩

11月12日14时许,在乐清市清和公园一处,嫌疑人阿雄(化名)在温州市绿眼睛生态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和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指导见证下,放飞了两只因野外受伤被救助的猫头鹰。

两只猫头鹰虽然身量较小,但已步入成年。戴着手套的阿雄一张开双手,它们便扑腾着翅膀,朝着深山方向飞去。

这两只猫头鹰为什么选择让阿雄来放飞呢?说起来,阿雄和猫头鹰之间还有一段不甚光彩的回忆,而这次放飞也是乐清市检察院专门为他定制的普法教育活动。

阿雄今年30多岁,是乐清大荆人,经营着一家食品店。去年10月,阿雄听说孩子吃斑鸠对身体好,就打算在深山里架网捕捉斑鸠。

网架设好后,等到阿雄前去探查“收获”时,等待他的却是三只猫头鹰和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原来,猫头鹰被网困住后,当地村民旋即报了警。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已有一只猫头鹰死亡,两只猫头鹰受了伤。直到阿雄现身,民警知道这是他所为后,立即将他控制。

经鉴定,被猎捕的三只猫头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和领角鸮。被猎捕后死亡的猫头鹰价值评估为15000元,被救护的两只猫头鹰救护成本合计3000元。值得庆幸的是,存活的两只猫头鹰经过救治,均已顺利放归自然。

8月6日,乐清市检察院以阿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他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野生动物救护费用共计18000元,另需在温州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得知自己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更对野生鸟类造成了伤害,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阿雄表示十分后悔。经过积极沟通,乐清市检察院已与侵权人阿雄达成调解协议,除履行赔偿18000元费用和公开赔礼道歉外,阿雄还自愿捐赠2000元用于野生动物救助,希望今后能够参与到保护野生鸟类的活动中来。

考虑到阿雄本人的意愿,更希望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他的心中扎下根,乐清市检察院经办检察官和温州市绿眼睛生态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后,计划为他举办一次教育放飞活动,而放飞的两只野生猫头鹰就是用他定向捐赠资金所救助的对象。

活动当天,乐清市检察院邀请了公益诉讼特邀代表、人大代表、环保类公益性组织志愿者和热心游园市民到场共同帮助和见证。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更应该去保护它,而不是去伤害它,我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彻底的反思,以后不但会身体力行地保护野生动物,也会呼吁身边人多多保护它们。”在亲手放飞两只猫头鹰后,阿雄如是说道。

目前,以阿雄为被告人的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尚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岳思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