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减负增效——温州水利“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进入试运行阶段

时间:2021-12-13 16:54:48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中欣

“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 图源:温州市水利局
“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 图源:温州市水利局

近日,温州市水利“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开始试运行。该应用是在浙江省水利厅指导下,温州市水利局牵头,瓯海区、乐清市水利部门共同配合打造的水利数字化成果,并作为全省水利数字化改革应用揭榜挂帅项目开展试点。

水利“综合查一次”以数字化监管为抓手,通过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整合检查事项,统筹检查计划,将原来对各管理对象的多条线多频次监督检查进行有效整合,对同一对象、同一地区开展联合检查,以此推动基层和企业减负,增强监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整合事项、统筹计划,实行清单化检查

温州市水利局将原先多个业务处室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合并成一次检查。对照监管职责,梳理形成20项监督检查事项及相应常见问题清单,实行“合并同类项”,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合同检查等8个事项整合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等3个检查事项,作为第一批“综合查一次”事项;统筹制定周检查计划,保证一周内对一个检查对象或地区最多只查一次、上级已检查的对象不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

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检查对象信用信息等,确定开展“综合查一次”的具体检查任务,从20张问题清单中,选取相关问题清单,实现一次录入多个检查表单,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如日常对水利工程的检查涉及运管、防御以及水文等单位,实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模式后,由市水利局监督处统筹下达联合检查计划,由相关单位检查人员共同开展联合检查,分别查明问题后,形成“一张清单”,综合汇总分析。

建章立制、分级管理,实行规范化检查

温州市水利局于11月15日出台《温州市水利“综合查一次”管理办法(试行)》,作为水利“综合查一次”的配套制度。制度规定了“综合查一次”的统筹机构、实施机构及其职责,明确了工作原则、试点单位和检查事项,规范了“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统筹、问题下发、问题整改、结果复核的全过程闭环流程,建立了检查对象信用评价机制。

根据检查对象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数量,以及问题整改完成的质量和时效,综合评价形成A、B、C三档,对检查对象实施分级管理。对A档检查对象采取减少检查频次或者检查内容的激励措施,对C档检查对象采取加密检查频次或者增加检查内容的惩罚措施;对于拒不整改问题的,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停工整顿等责任追究,切实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行为。

全程线上、互通共享,实行数字化检查

温州市水利局依托浙江省水利监督数字化应用,结合温州实际,开发水利“综合查一次”模块。归集全市2800余个检查对象和500余名检查人员数据,建立“综合查一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对照问题清单,点击“是否项”等便捷操作,实现问题快速记录,现场反馈检查对象,压减检查时间;打破数据壁垒,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结果互通共享,提高上下联动、协同检查的工作效率。

据介绍,推行水利“综合查一次”将有效整合、调配各业务处室监管力量,将多条线“多次查”合并为“查一次”,实现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检查增效多重效益。

下一步,温州市水利局将根据水利“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的试点情况,广泛吸收检查人员和对象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细做精,在全市水利行业积极推广,打造温州水利数字化改革的“硬核”成果。(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