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消费投诉维权典型案发布 这些纠纷你也遇到了吗?

时间:2024-03-15 15:38:50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鲍南南

2023年以来,温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开展“铁拳”“亮剑”等综合执法行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温州市场监管局公布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涉及儿童产品、酒店餐饮、美容服务、退房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消费领域,也包括盲盒销售、认养活动等当下流行的新兴消费模式。

不按约定提供商品

恶意拖延无理拒绝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温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从去年2月开始,组织开展“认养活动”,消费者在该公司处选择认养对象(土鸡或香猪),支付相应认养费用,由该公司具体负责认养对象的养殖。认养期限届满后,消费者可选择自用或选择由该公司对认养对象进行回购。截至案发时已有12名消费者认养5600只鸡,单价50元/只;认养35头藏香猪,单价2000元/头,经营总额共计35万元。经调查,该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养殖的土鸡有2000只、香猪35头,消费者领取其余养殖对象时,该公司用盐焗鸡等代替土鸡交付。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涉嫌违反消保法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

瑞安市民童女士向该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某健身房对于其合理退款要求恶意拖延、无理拒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调查,该健身房在开业前对外宣传开业时将配备游泳池,童女士故而在该处花费4160元办理三年亲子会员卡,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营业场所内配备游泳池。消费者据此提出退款为合理要求,而健身房故意拖延超15日未予处理。执法人员责令退还童女士款项,依法对该健身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注册化妆品

低价美容消费陷阱

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在一美容馆检查发现,该馆使用的植物萃取精华液、汉洗植物护发精华液等化妆品3款38瓶(套),其外包装标签上标注“防脱育发”“养发固根”等字样,但未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当事人无法提供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以及验收记录、经营使用记录等相关材料。经国家药监局系统查询,查不到上述化妆品注册信息。当事人于2021年5月委托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化妆品,累计涉案产品货值总金额为850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苍南某美容馆使用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化妆品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些美容商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优惠活动的宣传,实际在消费过程中并未实行优惠政策。去年林女士在某电商平台刷到平阳县鳌江镇某美容院一条线上纹眉秒杀活动,并支付18元预付金。后营业员将其带到纹眉间,向其推荐一个3000多元的套餐。但林女士要求只做秒杀的498元套餐,商家却表示没有这个套餐。由于当时眉毛已经剃去一半,林女士去留两难,最终在该店消费1580元才完成纹眉。

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林女士退还1580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鳌江分局对商家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358元,并处罚款3000元。

免费赠送高价推销

向未成年销售盲盒

面对优惠促销时要全面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相关情况、额外收费等促销信息,谨防不良商家利用“免费送”营销套路进行高价推销。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小陈表示商家以“礼物派发”的方式吸引孩子,强调“免费送学习机”,诱导家长购买2599元的学习资料卡。当小陈发现自己购买实则被骗要求退款时,商家给出各种不退款的理由,并迅速收拾好货物离场。该局及时介入调查“平板学习机”骗局,通过与商家谈判协调后,最终为消费者追回损失。

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张女士投诉,称自己六年级的孩子在校门口商店购买多个玩具盲盒,单价35元,共消费900余元,致使孩子沉迷盲盒。经沟通了解,该店确实存在向学生售卖、寄售盲盒的行为。店主描述近期一款盲盒玩具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但考虑到孩子们年纪尚小,和孩子们商定如盲盒开出不喜欢的款式,可以自己定价放在店里寄售。经执法人员现场教育,经营者同意退还部分盲盒费用800元,张女士同意调解方案。

与此同时,还发布了小龙虾6斤竟然是含汤和配料误导消费、某便利店向未成年人售酒案、北岙某餐馆其他消费侵权行为案、宾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钻石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免费洗车车受损附赠服务不免责、消费者有随时取回存于酒吧“酒水”的权利、看电影被强制购买3D眼镜不合理等案例。

网络推广虚假宣传

水果经营自换产地

瓯海区某游乐场所委托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上做网络宣传和推广并制作产品链接,消费者可通过链接直接买票。该公司还邀请张某某前往游乐场进行拍摄,在其经营操作的7个账号均发布“耗资百亿打造温州准8A景区”“园区超大有1000个篮球场那么大”等宣传虚假文字及语音介绍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均未对张某某经营的7个账号及其他账号发布的宣传游乐园的视频广告内容进行核对。根据规定,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分别对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共计7.6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西梅水果深受消费者喜爱,一市民称自己购买的进口西梅实是为国产水果。市市场监管局温州湾新区分局根据投诉举报,对该辖区某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并检查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上的后台数据,系投诉举报人购买的同款商品名称为“新西兰西梅”链接,商品详情产地为新西兰。当事人无法提供新西兰西梅进口报关单。

经查,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上经营的网店上架名称为“新西兰西梅”,商品详情产地为新西兰销售链接。该链接销售的产品实则国产西梅,产地为新疆,系当事人从温州某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为28.3元/斤。该链接自上架之日起,至案发之日止共销售6单,价格为32.8元/单,违法所得196.8元。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果店以虚假商品说明销售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没1196.8元行政处罚。(鲍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