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优秀经验做法,被写入国家白皮书!

时间:2024-07-15 16:38:06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中欣

温州洞头 图源:温州发布

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白皮书。其中,温州市洞头区优秀经验做法被写入白皮书!

白皮书原句 图源:温州发布

沿海地方积极创新路径机制,浙江温州洞头创新“上级专项奖励+地方政府自筹+社会资本参与”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推进“海上花园”建设。

多年来,洞头立足“海上花园”建设定位,依靠海洋环境优势,做足“海”字文章,通过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优势。

来看一组时间线:

2012年,获批成立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

2013年,入选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14年,获得国家生态县称号;

2015年,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2016年,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首批开展蓝色海湾整治;

2018年,成为首个荣获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海岛区;

2019年,再次入选全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

2022年,洞头诸湾入选全国8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之一;

2023年,“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EOD项目取得国开行授信23亿元,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环境综合治理类EOD项目……

两次被选入全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可以说是洞头海洋生态环境的历史性转机之一,洞头人民齐心协力,让这里的海湾重新焕发生机。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发布的《白皮书》中提到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正是洞头蓝色海湾整治中的关键一环。

通过紧盯重大项目、搭建产业平台、拓展融资渠道,不断创新民营经济参与“海上花园”建设新模式,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洞头在全国县一级率先出台了《温州市洞头区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指导社会资本参与沙滩修复、海湾治理、湿地保护、海洋生物资源恢复等七方面海洋生态修复工作。通过赋予海洋生态资源适度开发与经营权,创新投融资保障,撬动资本下乡,吸引10多家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吸引有效投资300多亿元,实现了以往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从政府“孤军奋战”到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转变。

得益于洞头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及海洋经济健康发展的战略定力,2023年,“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环境综合治理类EOD项目。该项目以拓展“两山”转化通道,打造生态创造价值的海岛样板为总体目标,以产业经营收益反哺生态治理投入,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促进海岛共同富裕为工作思路,为洞头带来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近年来,洞头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635.7平方公里,分区分类制定了管控措施。依托可开发滩涂、沙滩、渔港等13类海洋资源,洞头积极探索海洋版“两山合作社”,不断完善海洋产品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给传统渔业也带来了更多机遇,比如,积极探索从捕捞到海洋生态养殖的新发展模式,运用最新的声波养殖等技术,推动现代渔业向深海养殖、装备式养殖转型。

目前,洞头已形成智能渔城、生态牧场、蟹公寓等养殖新模式,搭建“从浪尖到舌尖”运营平台,创成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集齐中国紫菜之乡、中国羊栖菜之乡、中国生态大黄鱼之乡三张国家级金名片。    

下一步,洞头还将持续深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探索实践“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EOD模式,锁定海岛生态价值转化渠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速实现“守绿换金、添绿增金、点绿成金”,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吸引社会各界共同爱海护海、亲海近海,努力为全国沿海地区生态创造价值的实践作出有益探索。(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