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23日由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3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用法治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护航,这是温州在全省首创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在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中体现儿童友好的理念,实现了儿童友好与城市美好双向奔赴。
立法
标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准绳”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温州终于“有法可依”。
这部《条例》共分二十八条,在建设工作机制、儿童影响评价、儿童参与机制、儿童成长发展环境、儿童产业发展友好等方面,都从温州儿童的实际需求出发,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如第八条就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全民健身、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融合体现儿童友好理念要求,推进城市建设适应儿童身心发展,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
再比如,为推进公共服务友好,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条例》规定要构建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区域、城乡、校际以及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扩优提质,合理减轻儿童学业负担。同时,深化“明眸皓齿”工程,提升儿童视力和口腔健康水平;强化儿童全周期保健服务,健全儿童医疗服务网络;依法监管涉及儿童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加强学校等食堂运营管理规范化建设。
《条例》还处处体现“温州元素”与“温州经验”,将温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的实践经验以立法形式予以确认,既兼顾了城乡、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等儿童的需求,彰显建设普惠性、友好度,也充分考虑儿童个性化需求,努力让每一个儿童发出的心声都能得到回应。
聚力
呵护“一米高度”守护城市温度
“一米高度”是儿童看向城市的视角,也是观察一座城市儿童友好程度的视角。2022年6月,温州被列入全国首批14个建设城市之一,正式开启了举全城之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奋进之路。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温州样板”,是一次关于城市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深度实践。温州已连续三年将儿童友好试点单元建设纳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现已建成试点单元591个,学校、公园、村社、商圈等公共空间基本实现全覆盖。温州还为儿童友好构建起慢行交通体系,开通儿童友好公交专线和“红领巾”“小黄帽”微公交专线,全国首推哈啰亲子共享单车“叮当车”,让儿童友好场景随处可见、触手可及。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温州样板”,更是一场关于未来与希望的温暖对话。温州以数智赋能儿童成长,首创“儿童友好宝”应用,率全国之先发布“儿童友好城市发展指数”,先后发布儿童友好城市logo、IP形象、《友好向未来》主题曲和同名情景舞蹈,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温州样板”更具辨识度与美誉度。
去年,温州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相关经验做法入选第三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奖”,3项工作经验入选国家部委的《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举措清单》,4个案例及多项做法入选2023年、2024年“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发展报告”并多次在各类会议、论坛作交流发言。
奋进
勾勒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新蓝图”
温州把“儿童友好”落笔在最美风景里、最暖的服务中、最甜的笑容上,勾勒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新蓝图”。
今年,温州将以新出台的《温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为指引,着力升级适儿化公共空间等“硬设施”品质,提升儿童友好各类社会活动的“软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儿童友好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满足广大儿童及其家庭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温州将继续开展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落实新一批“三张清单”,出台《温州市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则》,将儿童搭乘公交免费身高由1.2米提高到1.3米。再建儿童友好9类试点单元50个,推动12个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儿童友好元素在主要公共活动场景全面覆盖。
温州还将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场所为核心,进一步拓展校外活动空间,建成“家门口青少年宫”24个。以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等为重点,拓展改善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儿童友好社区、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和自然生态基地建设,改善儿童安全出行环境。
“我和妈妈学科学”、11·20世界儿童日、儿童友好生活季……“一月一主题”“一县一特色”,丰富多彩的儿童友好社会活动,也将让儿童在快乐中继续感受城市的友好与热情。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工作人员介绍,4月份即将启动的“我眼中的儿童友好”随手拍作品征集活动,是儿童友好理念的一次传递,会让爱与温暖在城市里生根发芽。
以爱之名,以法为盾,共同绘就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美好画卷,温州必将更具魅力,也会更有活力。(温州日报 夏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