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温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打击黑恶犯罪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公布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召开前,温州两级法院还对涉黑恶案件进行了一次集中宣判。集中宣判的7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包括3件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和2件“保护伞”案件,被告人均利用伪造证据、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手段,欺行霸市、横行一方。这次集中宣判共对42名被告人合计判处有期徒刑超过265年,并罚罚金370.7万元,彰显了温州全市法院铁腕整治黑恶犯罪的决心。
“我们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到底’的决心、‘超常规’的举措,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温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筱海介绍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12家法院全部成立由院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中院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提出16项具体工作举措,明确为期三年的实施计划。
农村黑恶势力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等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是温州两级法院重拳打击的主要对象。据统计,2018年1月以来,温州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13件667人,其中涉黑案件21件2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71件37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21件81人;一审审结75件463人,其中涉黑案件16件18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41件2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18件61人。二审受理涉黑恶案件37件328人,其中涉黑案件8件15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29件174人;二审审结涉黑恶案件22件186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6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9件117人。
在具体工作中,温州两级法院着力“打财断血”,突出“打伞破网”。通过综合运用财产刑、追缴犯罪所得、没收犯罪工具等手段,温州两级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打财断血”,还始终将排查“保护伞”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注重深挖彻查,到目前为止,全市法院共移送涉黑线索2条、涉恶线索28条、“保护伞”线索12条。
延伸阅读:涉黑恶案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5年赵某在瑞安某酒吧“看场”,笼络、拉拢了一批以安徽灵璧籍为主,身形高大身体强壮的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小弟”,通过聚众斗殴砍伤“东北老大”郭洪波、殴打瑞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职工致轻伤得以“扬名”瑞安社会。该组织在赵某、冯某某的组织、领导、指挥下,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甚至聚众暴力干涉村居选举,在瑞安市城区及周边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欺压群众。
裁判:瑞安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对其余组织成员在有期徒刑二十年到三年间判处刑罚。
案例二:2014年以来,金某某在永嘉县瓯北街道进行非法高利放贷,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滋扰、恐吓等手段索讨债务,形成了以金某某为组织、领导者,以金某杰和吴某某为骨干的专门从事高利放贷、暴力催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无法按期偿还的借款人先安排女财务人员用威胁、恐吓滋扰电话进行催债,在催债不成的情况下,由金某杰统一管理安排人员组织积极成员带人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上门喷油漆、冻门锁、辱骂、大喇叭、贴大字报、非法拘禁等进行暴力或软暴力讨债,在讨债无果的情况下则指使吴某某安排他人以虚假诉讼方式进行索债。经查,高利放贷涉及借款和担保人员达200多人,共计获利达人民币930万元以上。
裁判:永嘉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判处金某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其余组织成员在有期徒刑十一年到一年十个月间判处刑罚。
案例三:2000年至2004年期间,白某某一直混迹于苍南县宜山镇内的赌场,并陆续吸收、拉拢薛圣邓等人为小弟,后通过砍伤原老大赵某某等人,逞强耍横,形成了以其为首的恶势力团伙。2006年下半年,白某某劳教释放后,以举报、持械报复赌场竞争对手的方式,不断壮大其声威,2008年4、5月份,白某某的赌场竞争对手纷纷离开苍南,以躲避打击报复,至此,白某某开始垄断宜山一带的赌场,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的反扑,白某某指使小弟、雇佣他人远赴广州持械寻殴赵某某、付某某等人,后又制造了“2009.5.21周宗潺被寻衅滋事案”恶性案件。2016年2月23日,其兄白某敏带着十余名白某某的小弟驾车到十里坪监狱外迎接白某某出狱。之后,白某某带领原组织成员,吸纳新的骨干成员,配置车、船接送赌客,并购置砍刀、棍棒等器具,通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打击、兼并、吸收等方法,强行入股托运部、参股娱乐场所并对宜山镇内及周边一带赌场实现完全控制与垄断。
裁判:苍南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余组织成员在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一年二个月间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