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建立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三告知”制度

时间:2020-09-21 16:02:50 来源 : 中国网温州 作者 : 景萱

近日,据温州市纪委市监委了解到的信息,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温州市将建立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三告知”制度,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建立并实行‘三告知’制度,是对标‘重要窗口’建设、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三告知”,就是对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市纪委市监委各部门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应依据责任归属,按程序批准后告知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分管联系市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三告知”范围的问题包括——

政治引领相关问题,重点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专项督查意见,打好打赢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问题;

服务中心相关问题,重点是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推动统筹打赢“两战”、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打造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的问题;

正风肃纪相关问题,重点是在各项专项整治中,以及对重要节庆、重点岗位的专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

考核检查相关问题,重点是在主体责任报告评议、政治生态状况评估、“一岗双责”落实等纪检监察机关日常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市纪委市监委要求,“被告知”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扎实履行“一岗双责”,行业主管职能部门要积极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齐抓共管、从严从快抓好有关管党治党问题整改。市纪委市监委各部门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三告知”工作的过程管理,做到“项目化”启动、“清单式”推进、“销账式”办结,常态化开展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反馈工作,确保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三告知”制度取得实效。(景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