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财政厅公布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区域协调、绿色转化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入围名单,温州市洞头区名列其中,成功获得1亿元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
据了解,“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通过现场陈述,各地区展示各自绿色转化工作的目标、项目、措施、绩效,省评审组根据现场答辩并对照评审方案和评分细则,进行集中评审,洞头区以海岛县(市、区)排名第一遴选入围。
根据《洞头区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未来三年,洞头将以“打造海岛保护最佳实践地、打通三大转化通道”为重点任务,以“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化”两大类共16个项目为实施路径,高质量打通绿色转化通道,突出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整治修复、海洋蓝碳开发、渔村产业共富、生态赋能旅游等“五大工程”,撬动社会资本投资9.38亿元,完成总投资15.19亿元。
洞头将充分发挥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海岛之窗”,打造绿色转化促进共同富裕的海岛样板。(陈倩倩 翁蓓蕾 徐龙飞)